星期四, 四月 20, 2006

[不能再迷糊]享受学习和工作的乐趣

最近开始慢慢琢磨出点门道了。
前几天还熬了个通宵,第二天红着一双兔子眼睛回家,心里那个爽。
突然觉得把工作当乐趣,把学习当消遣,竟然是一种不错的享受。
不能再什么书都读,什么事都想抢先了,已经三十岁的人,立起来了,再去迷糊,怎么说得过去?
想起大约十年前X和我的长谈,我们都是书生而已。
一介书生,有什么好折腾的呢?就读点书,写写字,做好手上的工作。
可能我心有不甘吧,用老婆的话来说,我是一颗数学的脑袋做了语文的职业,所以我经常会想去做点别的,结果就象个掰玉米的猴子。
熬得那个通宵很难忘:一个人在办公室,平和加饥渴地学习前辈的大作,不亦快哉。
想起来那个英国老头子的文章《写作的乐趣》,是的,有什么职业比作家更自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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